核事故的干預措施有哪些?
作者:  2012-12-06 10:44:04
加入收藏
 

  核電站發(fā)生放射性物質(zhì)泄漏事故時,根據(jù)事故的進程,可分為早期、中期和晚期三個階段。早期階段,是從認識到可能發(fā)生大量放射性物質(zhì)外泄,到外泄開始后的最初幾個小時這段時間;中期階段,是從外泄開始后的最初幾個小時到幾天為止,在這段時間里,核電站可能外泄到大氣中的放射性物質(zhì)已大部分釋放完畢,并沉積到地面上;晚期階段,也叫恢復階段,是指受到事故影響的地區(qū)恢復到正常生活條件的時間。這一階段可能延續(xù)到事故后的幾周、幾個月甚至幾年。
  在核事故的不同階段,依據(jù)可能的照射途徑可采取相應的干預措施。這些干預措施可分為兩類,一是緊急防護行動,主要有隱蔽、服用穩(wěn)定碘、撤離;其輔助措施有呼吸道和體表防護、進出通道控制、局部區(qū)域封鎖、人員去污等。二是長期防護措施,主要有食物和飲水控制、避遷、永久性定居和道路、建筑物等的去污。
  干預措施的適用時機與核事故發(fā)展階段有直接關系。 
 

防護措施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核事故發(fā)展階段

事故早期

事故中期

事故晚期

隱蔽

   ++

     +

    

服用穩(wěn)定碘

   ++

     +

    

控制進出通道

   ++

     ++

    ++

緊急撤離

   ++

     ++

    

臨時避遷

   

     +   

    

永久再定居

   

     

    +

個人防護

   +

     +

    

人員去污

   +

     +

    +

控制食品和飲水

   +

     ++

    ++

動物飼料的限制

   ++

     ++

    ++

控制污染家畜

   

     ++

    ++

地面去污

   

     +

    ++

說明

++適用而且可能是必不可少的

+適用

-不適用或有限的使用

本文被閱讀1673次
 
上一篇:輻射防護的原則是什么?
下一篇:人體外照射如何防護?
 
   
 
友情鏈接:環(huán)境保護部(國家核安全局) | 環(huán)保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| 環(huán)保部輻射環(huán)境監(jiān)測技術中心
技術支持:南京希迪麥德軟件有限公司 版權及免責聲明      運行維護單位:江蘇省輻射防護協(xié)會      蘇ICP備15037112號
歡迎登錄核與輻射安全公眾溝通多媒體信息平臺,您是第6587101位瀏覽者!
Produced By 南京希迪麥德軟件有限公司